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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建行买卖外汇须用真名

1999-07-03 来源:生活时报 莫 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2日讯据透露,即将在7月5日开始的建行北京分行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将先行使用实名制,即要求买卖人使用真实姓名,并进行有关的审查。

个人外汇买卖(炒汇)是一种个人理财方式,其获利空间不亚于炒股。凡是在建行北京分行开立个人外汇存款户或持有现钞的中国境内居民和在中国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都可进行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建行提供的是实时汇率牌价,每隔30秒钟汇价变动一次,因此这种外汇买卖类似于股民的炒股。

进行个人外汇买卖的操作程序为:客户先到实现外币储蓄通存通兑的建行北京市分行所属的14个储蓄网点开立帐户,外币的定期存单、现钞、活期存折、一卡通均可进行交易,客户填写承诺书,银行审查有关证件(身份证、护照),确实是实名之后,客户可进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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